一、采购单位
共青团中山市委员会
二、采购项目名称
兴乡青年成长创客营
三、项目介绍
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,落实共青团服务青年创业就业工作部署,紧扣乡村振兴、“百千万工程”及青年友好型城市建设大局,团市委联合中国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、度小满等单位,以实施“青年小店榜样计划”为载体,聚焦青年小店主理人、兴乡青年等创业群体,拟开展兴乡青年成长创客营活动,现公开采购本创客营活动的策划与执行专项服务。
(一)主要内容
计划在全市范围内遴选50名优质青年创业者参与本次成长营,于2026年3月结合“青年小店榜样计划(广东中山站)”启动开班,活动周期2个月,每月开展2-3期课程,采用“集中授课+线上答疑+实操打卡”的复合型培育模式。通过遴选培育、技能赋能、资源对接等系列举措,挖掘青年创业榜样,破解小店经营痛点,激发青年创业活力,为参训学员打造系统化、专业化的创业成长体系。
(二)工作目标
1. 系统提升50名青年创业者在品牌定位、数字营销、财务管理、供应链管理等方面的实战经营技能;
2. 搭建“课程学习+导师辅导+资源对接+社群共建”四位一体的创业赋能体系,推动参训学员经营的小店实现模式优化与业绩增长;
3. 建立规范化的“青年小店榜样”培育与后续跟踪服务机制,形成可复制、可推广的青年创业赋能工作模式;
4. 营造互助共进、开放共享的中山青年创业生态,切实增强青年创业者的归属感与成长发展动力。
四、采购预算
采购上限价为人民币30000元(叁万元整)。
五、供应商资格条件
1. 供应商应具备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法定条件;
2. 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公司或社会组织;
3.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。
六、供应商提交文件内容
(一)按要求填报《兴乡青年创客成长营服务项目采购申请书》(附件);
(二)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(社会组织提供对应登记证书复印件),与供应商资格条件中所要求符合的相关证明证件复印件,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。
七、报名方式及截止日期
(一)报名方式:将所有提交文件密封包装并标注项目名称,寄送至采购方指定联系地址;
(二)截止时间:2026年3月5日17:30(逾期提交的资料不予受理)。
八、询价时间及地点
本次询价将于2026年3月6日在共青团中山市委员会会议室进行,询价小组将对所收有效项目申请书进行遴选,根据相关规定选取最优供应商。
九、成交原则
对于符合本项目采购需求的供应商,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成交供应商。综合评分总分100分,其中报价得分满分40分,商务得分满分60分,评委根据供应商的情况单独打分,综合得分=报价得分+商务得分,综合得分最高者为拟选定供应商。
十、其他要求
1. 项目服务期内,需选派至少1名专职人员负责项目全程推进、沟通对接与落地执行。
2. 采购方联系人:林先生;
3. 联系电话:0760-88313830;
4. 邮寄地址:中山市博爱六路12号人才发展研究中心14楼1423团市委组织部;
5. 本公告未尽事宜,由共青团中山市委员会负责解释。